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自然灾害类 公共卫生类 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22-10-23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提高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参照《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定义,本预案适用于学校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 分类与分级

1.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诱发的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造成影响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2.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突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不良反应;因校内外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建筑物倒塌、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园内恶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油等事故;学校实验室发生的重大实验事故;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燃烧、辐射等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发生的安全事故;校园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校园周边发生的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故。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分为:一般( IV 级)、较大 ( III级)、重大 ( II 级)、特别重大 ( I 级) 四个级别。 以上四个等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作为三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处置的基本依据。

(五)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学校成立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

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三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三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

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正常秩序的失控和混乱。

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当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为辅。院长、党委书记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 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无论发生何种如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突发

公共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学校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学校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

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部) 院长/主任2.主要职责。

( 1 ) 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见附件1 ),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挥。

( 2 ) 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外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政策、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支持;根据需要召开干部、教师和

学生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统一思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报告;督导、检查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二)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处。

主任: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部) 党总支书记/主任

成 员:各处( 室 )、二级学院 (部)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

2.主要职责:

( 1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 2 )按照要求制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 3 ) 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 4 ) 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 5 )会同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总结学校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 6 )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意见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 应急处置工作组 (以下简称“工作组”) 及职责

为有效、迅速应对校内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工作。

1.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宣传处、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中心)

( 1 )负责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应急自救知识,提升师生的应急自救能力。

( 2 )负责广泛收集校内外、国内有关安全和稳定的信息,对一些有预警性和倾向性的信息及时整理形成报告报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领导决策参考。

(3)负责利用校内宣传媒体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敏感时期校内舆情信息的监控工作。

( 4 )负责校外媒体的联系、接待工作,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授权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

(5)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外发布的网络保障工作。

2.教育疏导组 (学生处、党委办公室)

( 1 )负责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一支政治上过硬、思想上合格的学生工作队伍和学生干部队伍。

( 2 )负责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可能引发事端的深层次、预警性信息。

( 3 )负责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

( 4 )负责协助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5)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非学生群体事件。(党委办公室)

3.后勤保障组 (后勤服务处、计划财务处)

( 1 ) 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现场控制,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校外人员进校滋事。

( 2 )负责督促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措施;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防止各类破坏活动。

( 3 )负责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争取支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和案件侦破。

( 4 ) 负责提供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食宿等有关条件,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 5 )负责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机制,计划财务处配合做好保障突发公共事件时期的资金供应。

4.医疗救助组 (校医务室)

( 1 )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

( 2 ) 负责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隔离消毒等相关工作。

( 3 )负责与校外医疗机构联系,请求医疗救援、协调伤病员转移等事宜。

5.善后处置组(学生处、教学科研处、后勤服务处)

( 1 )负责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

关工作。(学生处)

( 2 )负责督导教师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负责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的调停课工作;负责做好教育、教学活动、大型文体活动、课外活动等安全事故的处理与责任追究。(教学科研处)

( 3 )负责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安全等。(后勤服务处)

(四) 二级学院 (部) 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二级学院(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部) 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党总支书记、教师、辅导员为成员,设信息员一名。工作职责是:广泛开展安全防范与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收集有关安全稳定的信息,发现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及时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处置单位内部发生的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全力配合学校妥善处置本预案所列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 预防

1.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2.学校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将责

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堂的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与安全保卫,改善宿舍卫生与通风条件。落实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

4.加强计划免疫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二) 预警

1.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统计分析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学校各部门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学校针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和安排。

(三) 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1 ) 迅速:发生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 ( 见附件 2 ) 和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上报

事故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29-62781237

24 小时值班电话:029-62781237

( 2 )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 3 )直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 4 ) 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续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区政府,上级部门再逐级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 ) 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

后,应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事发 2 小时内) 并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区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可以越级报送。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 ) 过程报告。

①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较大事件( Ⅲ级) 和一般事件(Ⅳ级) 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②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

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3 ) 结果报告。

①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②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3.信息报送系统。

(1 ) 电话报送。

在发生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有条件地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

( 2 ) 紧急文件报送。

学校在信息报送过程中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于灾难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4.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四、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分为Ⅳ级— Ⅰ 级。

(一)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一般事件 (IV级):是指对个体造成一般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般影响的自然灾害。

2.较大事件(III级):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3.重大事件 (II级):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

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4.特别重大事件 (I级):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V 级)。

( 1 ) 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100人,无死亡病例。

( 2 )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 因实验室有毒物 ( 药 ) 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 4 )发生在学校的,经县区域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II 级)。

( 1 )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 2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 3 )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 4 )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5 ) 因实验室有毒物 ( 药 ) 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 5人以下。

( 6 )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II级)。

( 1 )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l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 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 2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 3 )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 4 )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 5 ) 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6 )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 ( 药 ) 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 人以上,或者死亡 5 人及以上。

( 7 )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

( 1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 2 ) 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 3 )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1.一般事件 (IV级):对有关个人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2.较大事件(III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重大事件 (I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特别重大事件 (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

故灾害。

五、应急预案启动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IV级(一般事件) 应急响应与处置

IV级( 一般事件) 发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请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是否启动本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二)I I I 级 (较大事件) 应急响应与处置

III级(较大事件) 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三)II级(重大事件) 和I级(特别重大事件) 应急响应与处置

II级(重大事件) 和I级(特别重大事件) 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进入指挥状态,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

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

1.IV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 1 )灾害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 2 )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下课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 3 ) 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 4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 5 )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2.III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 1 )灾害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 2 )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下课或者统一组织和

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 3 ) 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 4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 5 )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 6 )在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灾情和学校预案开展救灾处置工作。

3. Ⅱ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 1 )灾害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 2 )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下课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 3 ) 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 4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 5 )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6)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4. Ⅰ 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 1 )灾害发生后,各职能部门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灾情信息,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采取应对措施;

( 2 )根据灾害类型,可采取停课、延迟下课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

( 3 )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 4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 5 )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6)当上级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二) 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 ( IV级) 事件学校应急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IV级)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 1) 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①联系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 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人

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②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 传染病应急措施。

①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②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课或上班;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与患病学生家长、

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③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④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较大( Ⅲ级) 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 ( Ⅱ级) 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有人员死亡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同时还应在卫生部门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介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3.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 Ⅰ 级) 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每日必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

(三) 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

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工作。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警、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

指派专人向119、110 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2 ) 应对措施。

①应急处置工作组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

施,扑灭初起火险;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楼等师生聚集场所的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 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

人员情况;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指派专人(校医、医护人员) 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3 ) 善后工作。

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查责任;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2.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警、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 122、110、119 ),并向急救中心求救( 120 ),以防延误救助时间。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2 ) 应对措施。

①事故现场的领导或教师要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

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有效控制肇事人,如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可向事发现场的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以便于交管部门调查。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②如有伤员,应组织校医、医护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嘱咐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漏诊。

③学校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急救部门进行救护。

(3 ) 善后工作。

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准备好接待室,接待家长;组织辅导员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

3.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警、报告。

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要立刻拨打110 和 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 ) 应对措施。

①在现场的学校领导或教师要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

②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迅速抢救。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恢复其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该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3 ) 善后工作。

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临近湖面水面的学校,应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4.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警、报告。

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区政府工作报告。

(2 ) 应对措施。

学校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指派专人(校医、医护人员)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①大量出血不止的处置。

受伤者伤及较大的动、静脉血管,流血不止时,必须立刻采取止血措施。常见的止血方法有加压包扎止血法和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即用干净、消毒的厚纱布覆盖在伤口,用手直接在敷料上施压,然后用绷带、三角巾缠绕住纱布,以便持续止血。按压止血法即用手指压住出血伤口的上方(近心端),阻断血流,达到止血目的。

②发生骨折的处置。

发生骨折后,应设法固定骨折部位,防止发生位移。固定时

应针对骨折部位采取不同的方式,可用木板、木棍加捆绑的方式固定骨折部位。受伤者发生骨折无大量出血,且事故发生地离医院较近时,可让受伤者原地不动,等待医生救助。

③呼吸与心跳停止的处置。

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但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救治者必须是接受过专门训练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员。

(3 ) 善后工作。

①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的情况。清理校舍,整合学校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②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

5.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警、报告。

当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时,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119, 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 ) 应对措施。

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迅速采取切断天然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它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 ) 善后工作。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积极配合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保障临时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接待好家长,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保险理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天然气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警、报告。

当发现有学生天然气中毒后,立即启动校级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0、120 电话,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开展抢救工作。

(2 ) 应对措施。

①救助人员到达现场后先关闭气源、开窗通气。不在天然气浓度过高的现场使用手机、开关电器,防止明火引发天然气爆炸。救助者在进入和撤离现场时,匍匐行动更安全。

②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根据中

毒程度现场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对轻度中毒者可将其搀扶到空气新鲜的房间休息,首先要松解中毒学生的衣扣,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通畅,有条件的可以吸氧;对中度以上中毒者( 昏迷不醒者) 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时呼救;对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3 ) 善后工作。

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事故最新情况;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伤亡学生的家长安抚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7.大型群体活动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警、报告。

在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中,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0、119、120 等紧急求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救助。

(2 ) 应对措施。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责任人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学校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部署,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如出现师生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有救助能力人员实施现场基本救助,等待专业医疗救助人员的到来。

(3 ) 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体活动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8.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警、报告。

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0,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 120。

(2 ) 应对措施。

①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②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

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③在爆炸事故中应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拨打120 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 ) 善后工作。

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9.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告。

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区政府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2 ) 应对措施。

①对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应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②对不明污染源的事故,应配合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③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④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

的,学校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⑤重大污染事故,学校应在1 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3 ) 善后工作。

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后续工

作;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如实通报污染状况,消除家长、

社会的心理恐慌。

10.后勤安全保障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警、报告。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拨打119、110,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

(2 ) 应对措施。

①学校有关领导、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

②必要时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③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 ) 善后工作。

学校后勤部门要对校内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等关键设施做进一步全面细致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11.校园周边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警、报告。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联系区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获取安全保卫援助。

(2 ) 应对措施。

①加强门卫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政府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③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④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 ) 善后工作。

再次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12.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 ) 报警、报告。

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拨打110、120。

(2 ) 应对措施。

①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②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③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3 ) 善后工作。

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学生的理赔工作,慰问伤亡学生家属。对于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对师生、家长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②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

学秩序。

七、善后与恢复

(一)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与恢复工作

1.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考试和师生生活安排。

2.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3.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4.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5.协助有关部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及其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按照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害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

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救助。

7.协助民政部门提供的紧急救援。按有关规定做好专家和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8.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 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与恢复工作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认真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三) 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与恢复工作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如火灾、建筑物倒塌、校园爆炸等事故严重破坏了教学场所,影响了教学秩序,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各种资源,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 用房屋或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2.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

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八、应急保障

(一)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 物资保障

建立处置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和突发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

(三) 资金保障

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四) 人员保障

组建由教职员工组成的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和突发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预备队主要由学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卫生、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五) 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及保险常识的普及和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将包含应对自然灾害在内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活动中。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要有计划的

开展对行政部门干部、教职工、学生的相关培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九、奖励与处罚

对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

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乃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附则

本规定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后勤服务处,自公布之日执行。

附件1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组织与行动图

N

Y

N

Y

附件2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参考标准

一、报告范围

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二、报告标准

(一) 传染病

1.鼠疫:发现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 1 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 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 1 周内,发生 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 周内,发生 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 ( 副伤寒):1 周内,发生 5 例及 以上伤寒 ( 副伤寒)病例,或出现1 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1 例及以上 死亡。

9.麻疹:1 周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 周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风 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发生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

或者有1 例及以上死亡。

12.流行性出血热:学校发生1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

13.流行性感冒:1 周内,发生30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4.流行性腮腺炎:1 周内,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15.感染性腹泻 ( 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

内,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

16.猩红热:1 周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17.水痘:1周内,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18.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出现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19.手足口病:1 周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20.结核病:学校发生 1 例及以上肺结核病例。21.百 日咳:21 天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百日咳疑似病例。

22.急性出血性结膜炎:1 周内,发生 20 例及以上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例。

其他传染病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陕卫应急发〔2020〕29号) 执行。

(二) 食物中毒

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 或死亡1 人及以

(三) 群体柱不明原因疾病

2 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四) 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报告制度

(一)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二)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传染病工作防控领导小组,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总报告人、部门报告人和班级报告人。建立学校、年级、 班级、家长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建立联防联控工作网络,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属地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日常联系和业务指导。

(三) 畅通信息传输渠道。班级报告人及时了解学生情况,第一时间上报部门报告人,部门报告人及时汇总上报学校总报告人。

(四) 核查信息上报内容。班级报告人要尽快了解并上报疑似或确诊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信息、活动路线、所乘交通工具、症状、就诊医院、确诊病名、密切接触人员信息、有无接种史(例如水痘、腮腺炎) 等信息。

(五) 严守信息发布纪律。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上报和发布的信息内容要

迅速准确、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应关注舆情,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四、报告流程

学校发生有关事件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在2 小时内上报属地疾控机构和省教育厅。具体报告流程如下:

(一) 初次报告。初次报告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应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涉及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

(二) 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三) 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引发事件原因的分析、事件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同时提出对引发事件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