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暂行)

2022-10-27

为了更好地规范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的会议程序,依法行使职权,提高教代会的工作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教代会议事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教代会议事一切从学校实际出发,尊重事实和需求。

(二)坚持大局为重原则。教代会议事是为了代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工作,维护和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三)坚持调查研究原则。教代会代表要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善于集中教职工的正确意见,切实代表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和要求;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议事能力和水平,为学校的科学发展提供可靠决策依据。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议事过程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对议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意见,议案一经通过,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二、教代会议事内容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与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有关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审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教代会议事程序

(一)根据工作需要,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提出议题。

(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形成解决方案。

(三)通过民主程序审议通过的建议或决定,须报请学校党政同意后贯彻执行。

(四)教代会召开之前准备工作:

1.向党委汇报会议筹备情况;

2.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草案;

3.提出列席会议人员建议名单;

4.收集提案;

5.做好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五)教代会召开之前,可以举行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议程及其他事项。

(六)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代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七)教代会代表对涉及教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学校和校工会根据教代会代表意见进行协商修改后,提交教代会再次审议;对修改后分歧较大的议案,原则上暂缓表决;对法律政策规定必须限期制定方案等原因必须表决的议案,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议。

(八)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应当在教代会闭会后及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九)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对本单位以及全体教职工具有约束力,未经教代会重新审议通过不得变更。

四、附则

本议事规则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