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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人:邵文欣      发布时间:2021-01-24

 

各处(室)、分院: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利用寒假时间挖掘和培育创新创业项目,开展社会实践、市场调研、志愿服务活动,撰写项目文本,完善项目内容,扎实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工作,现将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赛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自2015年以来已举办六届,涌现出一大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的高质量项目,展现了新一代青年大学生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青春风采,已经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成果最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

参照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本次大赛拟设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具体事宜以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正式通知为准。

二、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 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 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 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

(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 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四、职教赛道参赛对象和组别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21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正式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正式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需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省赛银奖和铜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七届大赛。

5.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5人,指导教师团队不超过3人。团队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赛程安排

1.项目挖掘和培育(2021年1月—3月)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启动系列培训。组建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

2.报名(2021年3月—5月)

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到大赛官方网站(cy.ncss.cn)注册报名,按照流程与要求填写必要信息,提交作品。具体事宜在大赛正式通知中公布。

3.校级决赛(2021年6月—7月)

校赛组委会组织开展校级决赛,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优秀作品名单。同时组织开展培训和项目辅导,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第七届陕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4.省级复赛、决赛(2021年8月—9月)

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出优秀团队入围省赛现场决赛。

5.全国总决赛(2021年10月—11月)

入围国赛团队集训备战,邀请有关专家对优秀作品进行指导和完善,参加全国总决赛。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要开展以“互联网+”大赛为主题的学术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创新培训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项目的培育提升。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比赛有关要求,加强大赛宣传,广泛发动,扩大参与面。原则上各学院参赛项目数应不低于本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具体要求参照第六届大赛正式通知)。

3.强化引导,系统培育。大赛鼓励师生共创,允许参赛项目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股权合并计算。各学院要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推动项目孵化落地、投产入市。重点挖掘毕业5年之内校友的项目,整合各类技术资源和社会资源,形成高质量的参赛作品。

八、其他事宜

1.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s://cy.ncss.org.cn/

2.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互联网+"大赛QQ交流群:498377699

3.联系方式:

大赛办公室地点:实训楼2层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王丹

电话:15229059383

Q Q :429773855

邮箱:429773855@qq.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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