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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校友创新创业基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人:邵文欣      发布时间:2021-04-20

各相关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继续鼓励和扶持我校在校大学生、校友自主创业,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发展与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西财行知财〔2019〕3号)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校友创新创业基金评审与暂行管理办法》(西财行知财〔2019〕7号)之规定,现将2021年度校友创新创业基金申请相关事宜安排如下,特此通知。

资助对象

申请校友创新创业基金的对象为我校在校生、毕业校友。

资金用途

帮助我校在校生、毕业校友缓解创业初期资金不足压力,促进项目顺利落地运营。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校校友或在校生,退伍军人优先;

(二)基金申请用途明确合法;

(三)基金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创业校友或在校生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申请人需具有相关项目实体且为其独立法人,项目处于初创期;

(六)申请人所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够带动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群众增收的项目优先资助。

申请流程

(一)创业校友及在校生以书面形式向“创新创业项目评审办”提出个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资料。

1.申请基金的个人和团队应填写《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校友创新创业基金申请表》(附件1),提交《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创业项目计划书》,有创业实体的提交《创业项目概述》。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实体还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合法。申请人申请的创业项目应当完整独立,申请人不得将创业项目拆分为多个创业项目以自身或者他人名义申请基金借款。

4.申请基金的额度要实事求是,符合项目的性质、规模、风险、收益及基金的使用方式。

(二)校友创新创业基金评审小组与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资助方式

(一)以无息借款的形式进行资助;

(二)孵化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申请金额为1-2万元,每个申请人最高可申请2万元资金借款。

(三)属于下列情况的可申请增加资金,每项不超过2万元。

1.进入省级创业园的创业项目;

2.进入市级孵化平台的重大项目。

(四)初创困难期企业,每家原则上可申请5万元资金。经专家评审组评审推荐的特殊企业,最高申请资金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五)借款协议生效后,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发展与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照借款协议约定,以银行转账方式分两次发放借款,自协议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即可获得获批资金总额的60%,其余40%半年后凭前期开销凭证副本或复印件申请发放。

(六)孵化项目借款使用年限为2年,初创困难期企业借款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归还本金。

申报时间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以上报名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

1、电子版提交至邮箱:429773855@qq.com;

2、纸质版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项目训练与孵化管理部(创新创业学院服务大厅对面);

3、联系人:王老师(15229059383)

(二)专家评审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校友创新创业基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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