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1〕112号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我校科研建设,方便校级科研成果量化统计,能够按年度立、结项,经教学科研处研究决定,对2020年立项及2019年延期校级课题进行结题验收,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文件要求于11月26日之前上报结题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胡莹 联系电话:029-62976678
附件:
1.2019年校级课题延期项目结项一览表
2.2020年校级课题科研项目结项一览表
3.2020年校级课题教改项目结项一览表
4.校级课题结题报告模板
5.校级课题研究报告规范模板
教学科研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