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连续两年荣膺陕西省“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2025-06-17

近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发布了《关于陕西省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情况的通报》(陕科协发〔2025〕普字24号),我校荣获《陕西省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24年之后我校第二次获得此项荣誉。

我校于4月-5月组织了“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学校特色与学科优势,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

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图书馆等部门充分依托各类媒体平台,聚焦网络安全、食品安全、身心健康、自然常识、应急科普等社会热点领域,开展全方位科普宣传;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精心组织策划第十届陕西高校 "阳光护航" 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教务处、规划与科技处、教师发展中心联合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经济与统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合作交流中心等多部门,密集举办系列科普专题讲座;人文艺术学院则组织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走进西安市灞桥区社会福利中心,开展 "智慧助老 乐享数字生活" 主题公益活动。系列活动以校内师生及周边社区居民为服务主体,通过多元化的科普形式与内容供给,在区域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科普文化氛围,实现了科普教育的社会辐射效应。

连续两年荣膺 "科技之春" 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既是对学校科普工作成效的高度认可,更是对创新科普实践的有力鞭策。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新起点,持续深化资源整合与协同联动,创新科普活动载体形式,丰富科普内容供给体系,以系统化、品牌化的科普工作格局,持续推动科普教育提质增效。未来将进一步发挥高校科教资源优势,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赋能科技创新发展注入更多行知力量,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中彰显高校科普育人的责任担当。

图/文  规划与科技处